音乐舞蹈学院全体师生员工:
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畅通监督渠道,根据《四川工商学院纪检监察暂行办法》及学校纪委有关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受理范围
(一)全院师生党员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;
(二)全院教职工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行为;
(三)全院领导干部及教工不履行岗位职责或不作为、乱作为等导致严重后果和影响的失职渎职行为;
(四)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二、举报方式
1.来信来访地址:艺术楼YB-508室
2.举报电话:028-87953615
3.举报信箱:yywdxyjc@163.com
三、注意事项
1.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有关规定,检举、控告、申诉人在检举、控告、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、控告、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。接受调查、询问时,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,如有诬陷、制造假证行为,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。
2.纪检监察只接受实名举报,请举报人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,对实名举报的学校各级纪检部门及工作人员将严格保密。
3.反映纪检监察机构受理范围外的问题,请向相关部门提出。
中共四川工商学院音乐舞蹈学院总支委员会
2020年4月27日